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强化教学信息实时反馈,规范学生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职责
第一条学生信息员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全体学生对学校的教学情况和教学水平进行监督。
第二条学生信息员有责任和义务监督、记录和反馈课堂教学情况,收集教学过程中各类有关教学的信息,及时反馈;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重要信息。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与教学秩序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1.反映教师上课出勤情况,记录教师迟到、早退、缺课、代课、调课等情况,客观评价教师上课的效果。
2.及时反映学生上课迟到、缺席、课堂不良表现等比较严重的情况。
3.及时反馈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不能按计划进行,使学生学习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况。
4.反映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较突出的问题。
5.反映其它影响教学秩序稳定的重要情况。
第四条与教学质量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1.反馈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反馈学生对任课教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课外指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反馈学生对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安排、教师指导、实践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反馈学生对成绩考核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本专业的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与教学条件相关的信息收集与反馈
1.收集与反馈教材的选用、发放、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2.收集与反馈教学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3.收集与反馈教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参加学生信息员例会
学生信息员应积极参加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的例会,对学生信息员的工作进行阶段性规划和总结,并针对学校教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及时反映教学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对教学运行过程中学生反映突出的问题或突发事件,学生信息员可随时到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
第三章 岗位要求
第八条学生信息员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信息员如因个人原因中途辞职,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九条学生信息员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准确地进行工作记录。
第十条学生信息员的信息反馈应具有时效性,每周填写并提交信息反馈问卷。
第十一条对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信息员只需进行记录和上报,不需要干预处理。
第四章 选聘条件
第十二条每个教学单位设一至两名信息员,由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
学生信息员选聘条件如下:
1.思想端正、品德优良,有工作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2.有一定的理解与沟通能力、较强观察事物与分析问题的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成绩优良,思维活跃,能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原则上应由学生会学习部长或者班级学习委员兼任。
4.对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对学期课程过多的学生不予考虑。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三条学生信息员由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二级学院协助管理。
第十四条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不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通过交流学习、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学生信息员的作用。
第十五条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每学期根据信息员工作表现,如反馈信息、发表稿件、递交工作总结及出席会议等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相应的补助。对任期内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的,予以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信息员管理办法》(院发〔2018〕170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