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3-18浏览次数:15
发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自《珠海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以来,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运行平稳有序,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质量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为更好地发挥二级学院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高效运行,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和质量文化深度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根基的核心意识,始终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院建设的根本宗旨。尊重教学规律,尊重教师劳动,持续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机制,加强科学规范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管理效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目标导向原则。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教学有序运行,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学及管理中的偏差,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科学规范原则。以教育部《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为指导,以学校《方案》作为建设和完善本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依据,推动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学院主体原则。强化二级学院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主体责任,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督导及全体师生的作用,形成全员参与、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实用特色原则。紧密结合各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办学实际和发展规划,将学校总体要求与学院具体实践相结合,构建特色鲜明、切实可行、运行有效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各二级学院全面完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相关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形成覆盖教学全过程、要素完备的质量管理制度框架和质量标准体系。倡导全教学过程动态优化,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最终形成自觉自省的内部质量文化,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规则建设

(四)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划,在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本单位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规范教学工作过程管理,做到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五)细化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依据学校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一步明确并细化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环节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可衡量,能够有效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并为教学监控与评价提供客观依据。

(六)建立质量标准动态更新机制。适时关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了解行业需求,跟进学科专业发展,定期组织对现行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则适宜性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结合校院两级教学反馈信息以及外部评估认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则,确保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七)强化教学规范培训与执行机制。加强教学管理规则的全员认知培训。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教学规章制度与质量标准的宣传学习,确保管理人员精通规则、教师熟悉规则、学生了解规则,使教学规范内化于心,成为规范执教和管理行为的基本前提。完善教学规范执行的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与反馈制度,将规则执行情况纳入教学日常监控和教师年度考核范畴,强化过程管理与结果应用,引导教师自觉遵守教学规则,持续提升职业素养,营造敬畏规则、恪守规范、追求卓越的教学质量文化氛围。

 三、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八)健全院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健全院级教学督导工作规范,明确职责定位、运行程序及反馈要求,确保督导工作有章可循。结合教学工作重点制定学期督导计划,明确听课评课、教学检查等任务,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实施,并定期向教学院长汇报。建立督导考核制度,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实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送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九)强化全过程教学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等重要节点的常态教学检查制度,按规定开展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程考核、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检查,汇集教学质量信息。教学检查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总结。

(十)落实听评课制度。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要带头深入课堂听评课,逐步实现对所有任课教师、各类课程的全覆盖;同时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听评课,支持教师听评院系领导及督导的课,营造平等交流、共同改进的氛围。健全学生评课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学院建立听评课情况统计与分析制度,定期汇总通报,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十一)加强专项评估与常态监测。扎实开展专项评估。完善学院自我评估机制,根据学校要求和学院发展需要,定期组织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践教学评估等专项自我评估工作,推动各教学要素持续改进。健全常态监测机制。构建覆盖教学全过程、主要教学环节的常态监测体系。依托学生信息员队伍、定期座谈会、教学体验问卷调查等渠道,常态化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教学检查、督导反馈等信息,形成“数据监测—信息汇集—分析诊断—预警反馈”的运行闭环。定期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系统反映教学状态和质量成效,为教学改进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四、提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执行效力

(十二)强化学院主体责任意识。二级学院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应将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检查推动各项质量保障措施的落实。

(十三)压实基层教学组织执行责任。各系(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工作主体,具体负责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质量标准落实到教学各环节,推动质量标准在教学一线落地生根。要着力构建常态化的教学研讨与协作机制,由系(教研室)主任牵头,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互相听评课、教学经验分享等教研活动,营造互学互鉴、共同成长的教学学术氛围。通过激活基层教学组织的内生动力,将质量要求转化为教师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基层质量文化。

五、建立严谨高效的教学质量反馈改进机制

(十四)健全反馈机制。教学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问题性质与影响程度,按程序分类处置:属于一般性、即时可调的问题,由监控人员现场反馈或当日告知相关单位;属于需调查核实的复杂问题,应了解情况、初步分析和拟定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原信息提供方。反馈时应明确问题事实、改进建议和整改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处理过程与结果。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要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确保问题闭环处理、改进落地见效。

(十五)完善外部信息反馈机制。学院对来自用人单位、毕业生、学生家长等教学质量评价的信息,应及时启动整改机制,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改进措施。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教学质量问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规范地报送整改结果。

(十六)建立改进效果追踪问效机制。建立“回头看”制度,定期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目标是否有效达成。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弹的,要查明原因,重新整改,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成“执行-监督-反馈-改进-跟踪”的管理闭环。

六、提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保障力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学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学院内涵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定期研究解决体系建设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教学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

(十八)强化队伍能力保障。加强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教学秘书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教学质量管理理念、提高教学质量评价能力、改进教学质量管理方法。支持教师参加校内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从教学源头强化队伍的保障力。

(十九)完善激励约束保障。建立健全以教学质量贡献为导向的激励约束体系,将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成效作为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分配及职称晋升的重要评价维度。完善教学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健全责任约束机制,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或出现教学事故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推动教学质量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