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8浏览次数:12
发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要求,我校应于9月9日前公示并报送《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结合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教学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安排,9月9日前2026年度数据填报工作尚未开始,为确保评估材料能准确反映学校最新办学状态,现决定启动校内数据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节点

本次数据更新严格遵循以下时间口径,各类数据项的具体清单见附件1。

时点数据:截至2026年7月10日(特殊数据以附件标注为准);

学年数据:2025年9月1日—2026年7月10日;

自然年数据: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数据内涵与口径

本次更新各类数据项的内涵定义、统计口径,均与2025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中的数据释义保持一致。

三、相关要求

(一)各项数据须与自评报告保持一致;在附件1的数据项基础上,如需增加或删减数据项,可提前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二)请各牵头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依据分工填写附件1,于2026年7月24日之前将可编辑Excel电子表格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pgzx@zcst.edu.cn。

联系人:许飞若  

联系电话:18933201779(短号:669707)

 

附件:1.对比2025年数据分析报告有关数据变化更新表

2.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