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1
发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加快推进学校专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持续提高本科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学校决定分批次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2026年专业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学院

备注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

旅游管理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制药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

4

金融学

金融与贸易学院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

5

应用化学

生命科学学院

6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与航空学院

7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8

工商管理

商学院


9

机器人工程

智能制造与航空学院

新专业


10

商务英语

外国语学院

11

学前教育

音乐舞蹈学院

12

护理学

健康学院

13

休闲体育

体育科学学院

14

艺术与科技

美术设计与建筑学院

15

数据计算及应用

大数据学院

16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院


17

物流工程

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二、评估内容

(一)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估专业建设情况;

(二)依据一流本科专业申报书,考察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三)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新专业不认定评估等级,主要考察专业建设情况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程序

(一)专业自评(4月30日—5月31日)。参评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参考附件1),并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评分标准(试行)》,登录专业评估平台开展自评(具体登录方式、账号密码及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二)专家评审(6月1日—6月21日)。 校级专家组通过查阅各专业上传支撑材料、审核相关数据、实地考察、听取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等方式,对专业建设整体情况进行评估。

(三)结果评定(6月22日—6月29日)。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评建工作办公室对各专业的专家组评分和评定意见进行汇总整理,提交学校审定。

(四)反馈整改(6月30日—7月4日)。评估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向全校公布,同时将专家评估意见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反馈。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提交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专业评估自评任务已在专业评估平台上推送任务到专业负责人账号,各专业负责人可登录查看并开展自评,并上传自评报告,自评结束后提交学院负责人进行审核。

(二)为充分发挥状态数据驱动持续改进作用,本次专业评估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平台已对部分定量指标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采集数据、2024-2025学年学生学习体验与成长评价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数据进行抓取,并依据参评专业数据情况进行打分评级,各参评专业登录平台可查看抓取数据打分情况。

(三)各观测点定性和定量指标具体情况请查看附件3备注说明。

联系人:许飞若  联系电话:18933201779(短号669707)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2.专业评估平台操作流程

3.珠海科技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相关说明(供参考)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