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现就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是对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状态的监督、评价与指导,旨在发现课堂教学特色亮点并开展宣传推广,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改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学习成长和教学条件完善,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其中,巡课侧重于课堂巡查和常态监督,听课侧重于深入课堂进行系统评价与指导。
二、工作方式
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以巡课与听课为抓手,两者协同推进,可结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准备工作进行。
(一)巡课工作
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评建工作办公室等相关人员,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等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全面覆盖、深入课堂的方式开展随机巡查和常态巡查。
校级巡查督查组:由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学校课堂教学开展巡查,同时对学院巡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二级学院巡查组: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辅导员组成,对本学院课堂教学开展巡查。
(二)听课工作
听课工作依托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实行分类分层听课。听课人员应深入课堂,对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效果等进行系统观察和评价,听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流反馈,并在平台完成评价表填写。
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校级教学督导在全校范围内听课。
各教学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任课教师在本单位范围内听课。
听课与巡课可结合进行,巡课中发现的重点课堂可转为深入听课,听课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也可通过巡课扩大观察面。
三、工作内容
巡课重点对教学秩序与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教学态度与规范: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教学文件(“五带”,包括教学大纲、教材、课件、教学设计(教案)、点名册)是否齐全、规范,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大纲要求;
(2)教学内容与设计:内容是否充实、前沿,重点难点是否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是否紧密,教学设计是否合理;
(3)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否运用恰当方法启发学生思维,是否有效调动学生参与,多媒体或板书运用是否得当;
(4)教学效果与氛围:学生听课状态、互动响应程度、课堂纪律情况,以及整体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即时效果;
(5)学风与支持:学生出勤、课堂行为、学习用品(“三带”,包括教材、笔记本、笔)携带情况,以及教室设施、环境卫生等教学保障条件。
听课依据《珠海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对课堂教学整体情况进行评价。
四、工作任务
(一)巡课任务
二级学院巡查组:在巡课期间,每周在本学院开设课程中选择至少10% 的课程进行巡查,并确保巡课期间本学院开设课程巡查全覆盖。
校级巡查督查组:抽查各学院教师的教学资料准备及课堂授课情况,督促学院强化课堂质量监控和问题整改。
(二)听课任务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科研、思政课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同时听对应联系单位课程1—2次。其他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对应联系单位课程2—3次。
2.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3—5次。其他部门的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
3.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包括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4.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5.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6.校级兼职教学督导每学期课堂听课不少于48次,院级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2次。
听课人员应避免连续多次听同一教师课程,鼓励广泛覆盖不同教师和课程类型。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巡课工作:校级巡查督查组巡课安排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二级学院巡查组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组织。课堂教学巡查不得影响正常教学,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长。
2.听课工作:全校各级人员的听课工作任务认领和听课评价统一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内进行。
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校级教学督导的评价问卷由校级管理员发布。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作为听课联系人,协调校领导听课时间;校领导可在线或纸质提交评价表,联系人一周内将纸质评价表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级学院领导、院级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的评价问卷由院级管理员进行发布。
(二)反馈改进
1.巡课反馈:校级巡查督查组巡课结束后,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巡查课程进行整体评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二级学院巡查组巡课记录由学院留存,并做好台账,巡课期间须每周五下班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本周学院巡课整体情况。

2.听课反馈:听课人员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流,并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评价,校级教学督导反馈问题由校级管理员负责汇总反馈,院级教学督导反馈问题由院级管理员定期汇总,纳入教学研讨,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
3.问题处理:校级巡查督查组发现的问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反馈至相关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小组发现的问题,由二级学院处理并记录存档,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级巡查组应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反复巡查,重点关注改进情况,做好持续跟踪。对于反复督查仍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启动约谈或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9月11日前提交本学期院级督导听课计划表,于教学周第18周提交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含巡课、听课,参考模板见附件7),经组长审核签字盖章后发至指定邮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形成学校整体工作总结。
听课工作联系人:杨中瑛 13672798816
巡课工作联系人:许飞若 18933201779
邮箱:pgzx@zcst.edu.cn
附件:1.校领导听课信息一览表
2.课堂教学巡查评价操作手册(校级)
3.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管理员)
4.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教师参评)
5.珠海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6.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院级督导听课计划表
7.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