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1浏览次数:18
发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课堂教学指导与评价,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珠海科技学院听课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一)课程范围:全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各类理论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课程。其中,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校级教学督导在全校范围内听课;各教学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任课教师在本单位范围内听课。

(二)时间范围:第1—17教学周。

二、听课人员及次数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教学、科研、思政课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同时听取对应联系单位课程1—2次。其他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取对应联系单位课程2—3次。

(二)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3—5次。其他部门的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

(三)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包括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四)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五)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六)校级兼职教学督导每学期课堂听课不少于48次,院级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2次。

三、听课任务发布与组织

全校各级人员的听课工作任务认领和听课评价统一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内进行。

(一)听课任务发布

1.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校级教学督导的评价问卷由校级管理员发布。

2.各教学单位管理员需在3月4日下班前发布领导、院级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同行教师的评价问卷,发布时需提前在平台中设定好听课人员,具体操作见附件3。

(二)院级督导听课计划报送

为增强教学督导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学院需结合本单位教师授课情况,制定本学期的院级教学督导听课计划,在保证覆盖率的基础上,可重点聚焦以下几类教师群体:一是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及外聘教师,重点关注其教学规范适应与课堂驾驭能力;二是教学经验薄弱或2024-2025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靠后的教师,通过听课帮助其诊断问题、提升质量;三是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新开课程的教师,关注课程内容的精准传递;四是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及企业兼职教师,强化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同时,鼓励对高层次人才、骨干教师进行示范性听课,挖掘优秀教学案例,发挥其在教研活动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请各学院于3月12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院级督导听课计划表》(附件6)报送至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四、听课要求

(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听课

学院领导应率先垂范,带头完成听课任务,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实际情况,积极带动全院教师参与听课评课,营造重视教学质量、互学互促的良好氛围,推动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加强组织统筹,严格周密实施

按照《珠海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要求,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其中,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及同行评价为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按要求制定详细的听课计划,分阶段推进,确保听课全覆盖。

各单位须指定专人作为听课联系人,负责协调对口校领导听课时间,保障任务顺利完成。校领导可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在线提交评价表,亦可填写纸质表格。听课联系人应于听课后一周内将纸质评价表原件提交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如联系人发生变动,须填写《XX教学单位校领导听课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三)加强听课管理,严控评价效果

听课人员每学期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听课次数,鼓励多听多评,避免连续多次听取同一教师课程。听课应注重实效,听课后及时与教师进行面对面反馈,并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评价表填写。如发现存在师德师风或教学事故等问题,请第一时间向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反馈。

(四)加强问题研判,闭环落实改进

各教学单位应定期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汇总与分析,纳入基层教学组织会议进行专题研讨,制定改进措施,在后续听课中重点跟踪整改情况,并于学期末对听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教师发展

任课教师应认真对待听课反馈中的合理建议,积极改进教学,持续提升课堂质量。鼓励青年教师及新进教师积极观摩本院教学名师和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的课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加强数据监控,规范过程管理

各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管理员负责维护听课数据,关注师生反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包括听课记录、照片、会议记录及学期总结等。平台可生成各类评价的数据报告,供各学院查阅参考,为教学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七)加强监督通报,确保工作实效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依托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统计听课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公示,确保听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联系人:杨中瑛

联系电话:0756-7626112

附件:1.珠海科技学院校领导听课信息一览表

2.XX教学单位校领导听课联系人信息表

3.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管理员)

4.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教师参评)

5.珠海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6.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院级督导听课计划表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