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12
发布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新时代高等学校评估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评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

(二)自评时间

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9日

(三)自评方式

通过微信端或网页端登录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填写问卷并提交结果。  

方式一:微信搜索公众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并关注。点击绑定账户或首页,输入学校名称后自动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界面,填写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后即可登录。登录后点击教师自评问卷参与答题。  

方式二:教师登录https://zcst.mycospxk.com/,进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填写账号密码,可直接跳转至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我的任务】,查看【进行中】问卷,找到教师自评问卷,点击【评价】即可。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和密码和“我的珠科”是一致的。

账号:工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已经修改则用修改后的密码)。

二、注意事项

(一)教师自评工作是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和专业成长的重要方式,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次评价机会对个人教学工作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改进与自我提升。

(二)根据《珠海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校发〔2025〕246号)文件要求,教师自评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自我评价及教学改进工作,做到全覆盖。

联系人:杨中瑛     联系电话:0756-7626112


         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