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确保学校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继续开展2024-2025学年合格评估辅助平台材料上传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集的统计时间
(一)所列材料遵循各单位日常工作的统计惯例,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进行整理。材料中涉及的数据项若在国家数据平台中有填报,则按照平台填报要求收集整理,并保持数据一致。自然年是指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学年是指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特色类材料不局限于年份,建议全面梳理历史脉络,清晰呈现优势亮点。
二、工作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单位可在合格评估辅助平台中上传材料,于2025年9月前完成2024-2025学年支撑材料的上传工作,并完成初步自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传的材料进行规范性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平台中的支撑材料目录仅为参考,各单位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材料目录进行修改与完善。深入挖掘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教学等方面的独特举措与显著成果,使支撑材料更具针对性与代表性,充分展现学校、学院特色亮点。完成修改后,请各单位在5月15日前将修改后的材料目录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pjgz@zcst.edu.cn备案。
(二)支撑材料应准确、完整、规范。各单位须对照2023-2024学年已上传的支撑材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材料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并确保支撑材料紧扣合格评估指标要求,材料目录与材料内容紧密相关。同时,严格按照要求整理上传材料,避免出现材料内容错漏、格式不规范、前后数据矛盾或材料上传位置错误等情况。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撑材料上传工作,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各单位对支撑材料的质量负主体责任,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请各单位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材料的审查把关工作,保证材料建设质量,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学校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根据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二级学院评建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二级学院须依据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撰写学院自评报告,并于6月18日前将本单位自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评建办邮箱pjgz@zcst.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各单位工作材料积累情况存在差异,采用统一模板会加重工作负担,且专家更关注过往工作实际痕迹,而非材料形式统一。因此,评建办发布了观测点综述模板、汇编材料的封面及目录模板,未发布各类支撑材料的统一模板,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灵活处理材料格式,本单位内材料格式尽量规范统一,能够清晰呈现工作情况即可。文字材料格式规范可参照学校2021年发布的《珠海科技学院党政公文处理规定》(校发〔2021〕1 号),以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GB/T9704-2012)。
(二)各单位须于每学年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观测点综述”材料内容进行更新。在“观测点综述”撰写时,应清楚该观测点的基本要求、内涵以及专家考察要点,查漏补缺,持续改进,并注意根据评建办提供的格式模板和撰写要求(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来写。
(三)关于此项工作,除本次通知的内容外,其余事项均参照上学年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请于合格评估辅助平台查看。
联系人:王胜岚 联系电话:7626957/13750040492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